自去年陷入音乐搜索版权纠纷以来,百度首次向唱片公司示好,提出了“广告换版权”的和解方案。百度提出,涉及到各大唱片公司的歌手、歌曲,都可以根据其在百度搜索上的点击量,分得百度该页面的部分广告收益。作为交换,唱片公司需要承诺把歌曲的版权授予百度,在MP3搜索中向用户提供下载服务。至于具体的广告分成比例,目前还没有透露。与百度最先合作的太合麦田对此方案表示感兴趣,但百度的主要诉讼对象,环球、华纳、百代、新索四大国际唱片公司并未对此作出表态。
该方案在具体操作中也还存在问题,比如在如何防止点击量的作弊、如何分配不同页面的广告收益等问题上,唱片公司完全处于被动,这可能是四大公司不置可否的原因之一。而国内唱片公司并不寄希望于唱片版权的收益,因而相对比较配合。近日,海外又传出雅虎中国的音乐搜索业务被指侵权,可能遭到国际唱片公司起诉的消息。雅虎中国在去年十二月开通了音乐搜索,其界面与百度颇为相似。
百度音乐搜索 “广告换版权”行不通
来源:2006/03/17 互联网周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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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1970-01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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